2019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遴選公務員公告(59人)
為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公務員隊伍,加大從基層一線培養(yǎng)選拔干部力度,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決定開展2019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
30個市直機關(單位)47個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共59個計劃(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其中,4個職位 4個計劃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遴選。
二、報名范圍
襄陽市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省屬在襄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符合條件人員。
三、報考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經(jīng)歷,并在現(xiàn)單位工作時間滿2年(從辦理正式調動、錄用手續(xù)起計算)。
選調生必須具有2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實際工作經(jīng)歷(當年招錄政策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其中,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實際工作滿兩年的2015年選調生,符合資格條件的,經(jīng)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同意后,可以報考。
計算工作經(jīng)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22日;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內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5)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6)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5)任科級職務尚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6)2019年度參加過省、市、縣級公開遴選、公務員招錄考試的公務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有回避關系的遴選職位。
四、公開遴選程序
(一)報名
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推薦表須經(jīng)所在單位及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同意并加蓋印章。每名報考人員限報1個職位,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2)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2日8:30— 12月1日18:00。
(3)報名地點:各遴選單位(詳細地址見附表1)。
(4)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佟?019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表樣見附件2),報名人員為選調生的同時提供《選調生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加蓋當?shù)亟M織部門公章)、選調生鄉(xiāng)鎮(zhèn)(街道)實際工作經(jīng)歷證明;
②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jpg格式);
?、郾救藢W歷學位證書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鼙救斯珓諉T登記表(或參公登記表)復印件、編制憑證(復印件);
?、輬罂既藛T簽名的承諾書(附件3);
⑥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報名前與遴選單位聯(lián)系)。
上述所有復印件需加蓋推薦單位印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遴選全過程。遴選單位根據(jù)遴選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報名期間,遴選單位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的,向報考人員反饋理由;對填報資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內容,及時通知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填。已經(jīng)組織推薦,符合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但在具體職位資格審查中“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遴選職位。各遴選職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與遴選人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5:1的,核減或取消該計劃,取消計劃的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遴選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一般不得放棄。無故放棄的,3年內不能參加各級公開遴選考試。
(三)筆試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個別遴選職位需在筆試環(huán)節(jié)加試公文寫作測試。報考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文寫作測試
部分需要進行公文寫作測試的職位,測試時間和地點由遴選單位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人選按照面試人數(shù)與職位遴選人數(shù)3∶1的比例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由遴選單位報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當天放棄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在襄陽黨建網(wǎng)和“漢江創(chuàng)客”微信公眾號統(tǒng)一發(fā)布公告。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為:
不組織公文寫作測試的,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試卷成績×0.5+面試成績×0.5;
組織公文寫作測試的,綜合成績=(綜合知識測試試卷成績×0.6+公文寫作測試試卷成績×0.4)×0.6+面試成績×0.4。
(六)考察與體檢
1. 考察。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依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考察對象人數(shù)與職位遴選人數(shù)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對于遴選人數(shù)在4人以上的遴選職位,可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遴選單位根據(jù)遴選職位要求,組織考察組深入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堅持以實干論實績、從實際看德才、憑德才用干部,以干事創(chuàng)業(yè)為中心,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作出客觀準確的評價。
2. 體檢。遴選單位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體檢必須在具有公務員招錄體檢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七)討論決定與公示
1. 討論決定。遴選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以及考察人員的德才條件、一貫表現(xiàn)、人崗相適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排序,集體研究確定擬試用人員,防止簡單以分取人。擬試用人員確定后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
2. 公示。遴選單位將擬試用人員在襄陽黨建網(wǎng)、考察對象工作單位和遴選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試用的,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并按考察后的綜合排序依次遞補。
(八)試用與調動
公開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遴選單位對遴選人員進行考核??己撕细竦?,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正式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五、公開遴選紀律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湖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
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對報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具體處理,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2019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xls
附件2:2019年襄陽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doc
中共襄陽市委組織部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