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成都簡陽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醫(yī)療崗133人)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nèi)的新錄用公務員(截止日期2019年9月4日)。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7.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8.簡陽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詳見附件)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繳費方式。不進行網(wǎng)上報名階段資格初審和現(xiàn)場報名。請考生務必嚴格按照招聘單位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不符者請勿報名。
報名網(wǎng)址: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電腦登錄http://cdhrss.chengdu.gov.cn,點擊“個人服務-人事考試”欄目進入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wǎng)上報名:2019年9月4日09:00至9月9日17:00。
網(wǎng)上繳費:2019年9月4日09:00至9月10日17:00。
準考證打?。?strong>2019年9月25日至9月28日。
筆試時間:2019年9月28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1.報名注冊
應聘人員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jīng)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人員可下載并使用自動審核程序處理后上傳照片,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照片。不按要求上傳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將會導致應聘者資格審查不通過。照片質(zhì)量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
上傳照片后應聘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應聘崗位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nèi)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
本次公招不進行網(wǎng)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主考機關負責的面試原件校驗、考核中的復核和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4.確認繳費
應聘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核對校驗原件時使用。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wǎng)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qū)W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9年9月26日前的工作日內(nèi)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報名成功(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請于2019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按照網(wǎng)絡提示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具備打印條件的報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6.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
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