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qū)分局警務輔助招聘公告(113名)
2.現(xiàn)場報名地點:嘉興市南湖區(qū)望湖路566號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qū)分局1209辦公室。
3.報名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兩寸免冠照片一張,填寫《報名表》。符合放寬報考條件人員需攜帶相關證件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咨詢電話:0573-83673682。
(二) 體能測試
1、內勤輔警和普通輔警體能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測試成績采用合格制。體能測試科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縱跳摸高(女子一分鐘仰臥起坐)。
2、巡邏處突崗位體能測試參照人民警察體能訓練達標標準執(zhí)行,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體能測試科目(男子)為:100米跑、1000米跑、俯臥撐、立定跳遠。
體能測試項目每項100分,按照年齡組別計分,合格分數(shù)線分別為180分(內勤輔警和普通輔警)、240分(巡邏處突崗位),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
(三) 筆試
根據(jù)體能測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4的比例確定筆試對象。若人數(shù)未達比例標準的,全員進入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采取書面閉卷考試方式。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基本法律常識等。
1、內勤輔警和普通輔警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防暴處突崗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20%。
(四)面試
內勤輔警和普通輔警根據(jù)筆試成績,防暴處突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20%和體能測試成績50%的總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人數(shù)未達比例標準的,全員進入面試。面試采用面談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yè)能力和身體條件等,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
1、內勤輔警和普通輔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防暴處突崗位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五)體檢
1、內勤輔警和普通輔警崗位以筆試50%、面試50%計入總分確定綜合成績。
2、防暴處突崗位三項成績以體能50%、筆試20%、面試30%計入總分確定綜合成績。
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人數(shù)未達比例標準的,全員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 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招聘單位依據(jù)考察情況提出錄用名單。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原則,從面試合格者中,依次遞補。
(七) 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qū)分局門戶網站、紅船衛(wèi)士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合格人員由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qū)分局委托勞務派遣公司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各科目(體能、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公安局南湖區(qū)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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