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臨沂公安局臨港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73人)
導讀:2019臨沂公安局臨港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3人,報名時間:2019年8月7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筆試主要測試法律法規(guī)常識、公安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文寫作等內容。更多最新山東招警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官網(m.kotalee.com)。
根據(jù)《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山東省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工作實施細則》及根據(jù)《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輔警73名,具體職位計劃設置及專業(yè)等要求詳見《2019年臨沂市公安局臨港經濟開發(fā)區(qū)分局招聘輔警職位表》(附件1)。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shù)1.5倍的職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二、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輔警屬公安機關非在編人員,以勞務派遣形式管理,派遣到臨沂市公安局臨港分局從事輔助性警務工作,對公安機關警務活動和內部工作起輔助、保障作用。被聘用人員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齡18周歲至30周歲(1988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間出生);
退役軍人、具有B1、A2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人員應聘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3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職需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有特巡警工作經歷、有B1、A2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有訓練警犬工作經驗等優(yōu)先招聘人員學歷可放寬到高中及以上;
(五)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勻稱,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其中從事特巡警輔助工作的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文職輔警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
(六)自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從組織安排;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輔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國有企業(yè)下崗分流人員,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十)其他要求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擇優(yōu)聘用簽訂合同。
(一)報名與現(xiàn)場資格審查
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