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陽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113人)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南陽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陽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3名,其中男性93人、女性20人。
二、招聘崗位
招聘人員的崗位為南陽市公安局所屬分局警務輔助工作崗位。
三、招聘人員身份性質
招聘人員為南陽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無行政或事業(yè)編制,無執(zhí)法資格。主要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
所招聘人員依法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勞動保護、休假等方面相關合法權益。所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單位依法簽訂用工合同,派遣至南陽市公安局所屬分局從事規(guī)定工作。
四、工資待遇
所招聘人員的薪酬待遇由市財政保障,依法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社會保險、公積金等待遇。工資標準按每人每月工資1900元/月(含“五險一金”個人應繳納部分),另發(fā)加班費和績效獎工資。
五、招聘人員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德端正;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
3、政治堅定,紀律嚴明、勇于奉獻、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具有吃苦耐勞精神,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4、年滿18周歲以上,不超過35周歲;
5、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學歷。在部隊服役滿5年以上且獲得優(yōu)秀士兵稱號的、具有特殊技能或專業(yè)特長的,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7、同等條件下,退役士官士兵、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優(yōu)先聘用,公安民警子女報名參加的依據(jù)相關政策辦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經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被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的;
4、現(xiàn)正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或曾經在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辭職、被公安機關辭退及解除勞動合同后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等情形的;
5、曾因違反有關紀律規(guī)定被原工作單位解聘的;
6、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本次招聘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勞務派遣等程序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2019年8月2日起至報名滿員為止。期間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南陽市工業(yè)南路916號興達商務2號樓四樓三友勞務派遣有限公司。咨詢電話:0377--63199311。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1)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供的證件及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應聘人員戶籍地不限)、學歷證明書(退伍軍人相關證明書)。以上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一份。
(2)如實填寫《南陽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報名表可在南陽公共就業(yè)網(wǎng)www.nyggjy.cn和三友勞務派遣有限公司網(wǎng)www.sanyoulaowu.com或者關注求職網(wǎng)南陽服務中心公眾號,自行下載填寫,也可到現(xiàn)場填寫。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職位:報名職位為市公安局所屬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崗位。
(2)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須交單色藍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
(3)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供準確的聯(lián)系方式,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若本人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lián)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
1、面試:擬定于8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面試的人員為經報名資格審查后合格的全部報名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協(xié)調應變、解決問題和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能力。
2、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三項,(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4X10折返跑;(3)縱跳摸高。體能測試的標準為:依據(jù)河南省公安廳下發(fā)的《全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和實施細則》作為評判標準。
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為:按照參加面試人員1:1.2的比例從面試成績中由高到低選取。體能測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根據(jù)體能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選取1: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標準執(zhí)行。體檢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參加招聘人員自理。
4、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為政審對象。政審主要對應聘人員現(xiàn)實思想、政治表現(xiàn)及有無違法犯罪情況進行審查。政審合格按1:1聘用,政審參照招錄公務員的政審規(guī)定進行。
(三)公示及聘用:
應聘人員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合格后,對擬招聘人員名單進行網(wǎng)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被招聘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予以聘用。
七、相關事項
聘用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對于在用工期間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及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半年,試用期內不得提出辭職申請,試用期內不適應警務輔助工作的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八、招聘監(jiān)督
1、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公安紀檢和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2、招聘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對違反規(guī)定及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本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公告解釋權歸南陽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辦公室和南陽市三友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南陽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