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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統(tǒng)招聘書記員公告(200人)

2019-05-20 10:47  |  湘西法院網(wǎng)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導讀:2019年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統(tǒng)招聘書記員200人,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筆試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和履行書記員崗位職責應當掌握的專業(yè)知識,考試時間為2019年6月15日,筆試地點在吉首。華圖在線整理其公告內(nèi)容如下: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統(tǒng)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湘西自治州法院系統(tǒng)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200名,其中湘西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40名;吉首市人民法院12名;瀘溪縣人民法院18名;鳳凰縣人民法院16名;花垣縣人民法院22名;保靖縣人民法院20名;古丈縣人民法院16名;永順縣人民法院27名;龍山縣人民法院29名。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三)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2019年??埔陨蠎獙卯厴I(yè)的,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期間出生),在本次招聘公告發(fā)布時已與所報考法院委托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并在所報考法院工作的,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

  (六)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七)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八)聘用后,服從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jié)論的;

  (四)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五)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二)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三)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

  (四)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報考程序及相關(guān)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報名要求。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分別到擬報考法院政治部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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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湖南    書記員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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