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省黎平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107人)(2)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受處分期間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近三年所任班級教學成績同年級同學科均在全縣人均分以下的。
5.在鄉(xiāng)鎮(zhèn)(含高屯街道)未具備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
七、工作程序及崗位聘任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在黎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p.gov.cn/)和黎平縣教育系統(tǒng)內部網站公開發(fā)布遴選工作實施方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6月28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共3天。
2.報名地點: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教育股。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復印件1份。
(2)所在單位出具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3)出具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原件(收復印件)。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黎平縣教育和科技局教研室提供的教學成績證明。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黎平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人限報1個職位。
4.資格審查
由縣教育和科技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遴選職位報名情況、通過審查人員名單和報名相關材料進行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7年7月6日,領取準考證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教育股領取。
(三)筆試
按照“招什么學科人才,考什么專業(yè)知識” 的原則, 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下,從本縣中小學校人才庫中臨時抽簽確定人員命題。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格)及以上,方取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資格,但某學科如遇到以下情形,采取以下兩種辦法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1.參加筆試且成績合格人數超過遴選計劃數的,按遴選計劃數和參加筆試合格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2.參加筆試且成績合格人數少于遴選計劃數的,即達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參加筆試且成績合格的應試人員全部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筆試時間:2017年7 月7日上午9:00-11:00。
(四)面試
1.面試組織工作:面試工作在黎平縣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下,由縣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面試方式:面試以試教(微課堂)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小學組為五年級教材,初中組為初二年級教材,高中組為高一年級教材。
3.面試考官: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下,從本縣中小學校人才庫中臨時抽簽確定(按不同學科層次分別抽簽確定)。
4.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兩位小數”。
5.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總成績排名。如某職位所參加面試人員無人達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該遴選指標。
6.面試時間:2017年 7月14日。
(五)總成績計算及入圍人員的確定
1.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經筆試、面試后,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即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
2.入圍人員確定。各學科職位按遴選計劃數1:1的比例從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
(六)公示
入圍人員作為擬選調人員,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