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海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筆試成績查詢入口及資格審查
各位考生:
現將參加2017年海東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的筆試成績進行公布,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務請于2017年6月26日至6月29日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過期視為自愿放棄,并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未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的筆試成績通過“個人筆試成績查詢”鏈接自行查詢。
2017年青海省海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筆試成績查詢入口及資格審查
一、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根據《2017年海東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中“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凡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資格。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按照本縣(區(qū))同類崗位所有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的平均成績劃定。無同類崗位的,按照本縣(區(qū))同一筆試科目所有達到1:3比例崗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的平均成績劃定”的規(guī)定,此次招聘崗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崗位有22個,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后,保留崗位10個,由于其它12個崗位考生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數線,決定取消這12個崗位招聘。取消后,最終確定招聘崗位569個,進入資格復審人員1720人,具體名單見附件2。
二、現場資格審查的要求
(一)請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無戶口簿的需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準考證,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須由所在院校開據包括所學專業(yè)和2017年7月31日前能夠取得畢業(yè)證書的證明材料原件)、其他相關證書、證明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驗證報告(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驗證報告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提供)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提交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考生注意:
1.由于此次公開招聘分面向全省范圍招聘和面向本縣(區(qū))范圍定向招聘,因此,若考生現戶籍不在青海省內(或本縣區(qū))的,考生請注意本人戶口簿中是否有遷出戶口的記錄,若無,則還須提供證明本人原戶籍在青海省內(或本縣區(qū))的證明材料。
2.在青海省內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外省、區(qū)、市考生,不需要提供本人戶口簿。
3.符合享受加分政策的“少數民族”考生(指報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4個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要進行加分條件審核。凡不符合加分條件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
4.符合各類高校畢業(yè)生基層服務項目條件報考的考生(指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青南志愿者、教育和衛(wèi)生見習崗),還須提供各類服務基層項目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已經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并通過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服務項目相關證明。
5.符合退役士兵條件報考的考生:還須提供退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已經到現場進行加分審核并通過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退伍的相關證明。
6.考生報考前若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還須提供單位或相關部門在2017年5月11日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其中:在職公務員由單位及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具;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開具,并經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未能提供的或出具書面證明時間在規(guī)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資格。
7.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發(fā)現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并視情形給予相應處理。未按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8.若考生委托別人來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請考生本人給委托人出具委托書原件并加蓋手印,但必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和委托人身份證。
(二)現場資格審查中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原則上只遞補一次。遞補事宜將在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
三、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聯系電話
時間:上午:9∶00—12∶00時
下午:14∶30—17∶30時
地點: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401室(海東市平安區(qū)平安大道237號)
聯系電話:0972-8666268 8612947
海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