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甘孜州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417人)(2)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6年 10月26日至2016年 11月1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報考得榮縣白松鄉(xiāng)、瓦卡鎮(zhèn)、古學鄉(xiāng)、茨巫鄉(xiāng)、八日鄉(xiāng)所有職位的,須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藏語口語測試(詳見本公告第三條:報名及資格初審),要求具有康巴語(得榮縣本土藏語言)能力,口語測試合格者,方可登錄指定網站進行報名。
口語測試
1.測試時間:2016年10月28日至30日,逾期不再受理藏語口語測試。
2.測試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1)報考得榮縣白松鄉(xiāng)、瓦卡鎮(zhèn)、古學鄉(xiāng)、茨巫鄉(xiāng)、八日鄉(xiāng)所有職位的口語測試地點為:州人才交流和就業(yè)服務局6樓會議室(新市后街卡拉卡爾酒店背后),聯(lián)系電話:0836-2835269。
3.測試標準和要求:報考者必須能夠熟練運用康巴語(得榮縣本土藏語言)進行交流??谡Z發(fā)音清晰、準確,語音、語調正確,語速流暢,表述準確。
4.口語測試須攜帶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5.口語測試合格者,發(fā)放口語測試合格通知書。測試合格者方可報考相應職位。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特別是在報考限制專業(yè)條件的職位時,所學專業(yè)欄必須嚴格按畢業(yè)證上記載的專業(yè)名稱準確如實填寫),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2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主管部門作相應的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有關情況將在甘孜州人事考試網(www.gzrsks.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