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考面試公告:國家能源局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公告
國家能源局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公告
一、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和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 及代碼 |
面試 分數(shù)線 |
姓 名 | 準考證號 |
綜合司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401001001) | 128.1 | 張明亮 | 164111091427 |
梁海文 | 164131080213 | ||
朱國棟 | 164132324627 | ||
宋向前 | 164139021928 | ||
李勃 | 164139091306 | ||
煤炭司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401002001) | 124.5 | 王丹 | 164111652304 |
葉劍云 | 164111970421 | ||
楊挺 | 164131042011 | ||
王瀟 | 164141240304 | ||
呂洋 | 164162034321 | ||
煤炭司開發(fā)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401002002) | 126.5 | 張磊 | 164111572913 |
段西凱 | 164121070925 | ||
劉松 | 164136011713 | ||
王沖 | 164137732915 | ||
丁智豪 | 164141020430 |
(一)考試時間:2016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16:30。
請考生務必于24日14:00之前到達考試地點,逾期未到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地點
北京華濱國際大酒店B區(qū)5層名賢廳。(北京市西城區(qū)宣武門內(nèi)大街4號,乘車路線:乘坐地鐵1號線E出口,4號線H出口)。
(三)考生攜帶材料
專業(yè)科目考試時,所有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等材料。
2、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guān)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3、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