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公務員面試名單及面試資格確認通知(洛陽市)
根據(jù)《河南省2015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規(guī)定,現(xiàn)將2015年洛陽市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確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確認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2016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試資格確認地點:洛陽市人力資源市場2樓大廳(洛陽新區(qū)會展中心,開元大道學府街口)
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必須本人按時到指定的地點當面進行面試資格確認(名單見附件1),不得他人代替。
二、面試確認應提繳的材料
考生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確認期內(nèi)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面試資格:
(1)本人有效身份證;(2)筆試準考證;(3)畢業(yè)證、《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黨校畢業(yè)證須由省委黨校認證證明,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4)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提供的同意報考的證明。(5)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服務證書;(6)凡報考的擬錄用職位對基層工作經(jīng)歷和政治面貌、從業(yè)資格等方面有要求的,考生還應提供有關證書、證明。(7)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三、其它注意事項
1.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現(xiàn)場領取《洛陽市2015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通知單》。逾期不參加面試確認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擬錄用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條件的,一經(jīng)查實,即依法依規(guī)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并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3.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等額依次遞補(全省2015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40分,低于40分不得進入面試)。遞補進入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由有關招考單位另行通知。未進入面試確認范圍的應試者也要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有機會遞補聯(lián)系。
4.本次洛陽市錄用公務員有關面試、體檢、考察、錄用有關信息,均通過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務員局專欄(http://www.haly.lss.gov.cn/發(fā)布,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查詢。)
5.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人員請自行下載并填寫《洛陽市2015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確認情況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
咨詢電話:洛陽市委組織部0379-63933014,
洛陽市公務員局0379-69933323
附件1:洛陽市2015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加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
中共洛陽市委組織部
洛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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