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信豐縣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4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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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信豐縣公辦幼兒園教師招聘48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公辦幼兒園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我縣幼兒教育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經(jīng)縣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4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洌?ldquo;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招聘教師。
二、招聘計劃
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48人,其中定向生27人,向社會公開招聘21人。
三、招聘條件
1、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幼教事業(yè),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贛州籍且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3、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定向生招聘按原簽訂協(xié)議辦理。
4、凡已招聘進入事業(yè)單位的人員,經(jīng)所在單位和當?shù)厝耸虏块T簽署同意意見證明后方可參加報名。
5、近五年內(nèi)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或其他刑事處罰、違反計劃生育例
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具備本次招聘資格。
四、招聘辦法
1、采取筆試和說課方式進行。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應達到3:1以上,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此比例要求時,將根據(jù)報考人數(shù)比例縮減招聘崗位。定向生按原簽定協(xié)議招聘。
3、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筆試分值100分。筆試內(nèi)容以2015年江西省教師招聘考試專用教材《幼兒教育綜合知識》(江西省教師招聘考試專用教材編委會編蓍,紅旗出版社出版)為準,教材第二部分學前兒童發(fā)展心理學(25分)、教材第一部分幼兒園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第五部分學前教育政策法規(guī)(25 分)、教材其他部分專業(yè)知識為(50分)。
4、說課。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5的比例確定入圍說課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分數(shù)相同者一并進入說課。說課分值100分,說課方案另定。
5、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說課成績。根據(jù)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確定預錄對象。崗位末位總分相同者,按說課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說課成績相同者,按筆試中教材其它部分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若筆試教材其它部分專業(yè)知識成績再相同者,則按筆試中教材第二部分學前兒童發(fā)展心理學成績高低順序提出擬聘對象。
6、擬聘名額如因資格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有傳染病或不適宜同幼兒接觸者不予錄取)、自動放棄等情況出現(xiàn)指標缺額,依次遞補(遞補一次,不含定向生)。
五、報名、資格審查與錄用
1、報名時須帶以下材料:兩張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證、畢業(yè)證、幼兒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2、報 名考試需繳考務費150元。
3、體檢。預錄對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4、公示、錄取。
(1)、經(jīng)體檢、資格審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辦理聘用有關手續(xù)。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內(nèi)經(jīng)考核合格者按規(guī)定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內(nèi)經(jīng)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員在信豐服務期不少于5年,未滿5年的,一律不予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2)、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賩C}偽造、涂改證件(證明)、隱瞞事實等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趝C}應屆畢業(yè)生當年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歷屆畢業(yè)生當年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
?、踸C}2015年7月10日前不能按時提供報到證的。
六、招聘教師的安排
招聘的教師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類別(先定向生、后非定向生)選擇幼兒園。
七、招聘工作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5年4月17日。
3、筆試時間:2015年4月18日。 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示、查分時間:2015年4月21日— 4月22日。
5、說課時間:2015年4月28日。地點:另行通知
6、總成績公示:2015年4月29日。
7、報名及領取《準考證》地點:
信豐縣教育局人秘股(縣政中心B棟402室)。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涉及與本人有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員要主動提出回避。
2、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3、報考人在報名時必須出具真實有效的證件,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弄虛作假并經(jīng)查實的將取消錄用資格,三年內(nèi)不得在信豐報考。
4、考生須憑準考證、身份證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證件進入考場,考生手機等通迅工具不得帶入考場,否則以舞弊論處,取消考試資格。
九、公告方式
1、公告時間:2015年4月8日-4月14日
2、網(wǎng)絡:信豐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jxxf.gov.cn)
信豐教育網(wǎng)(http://www.xfjy.cn)
3、電視:信豐電視臺
4、報紙:信豐報
5、宣傳欄:信豐縣教育局、信豐縣各中小學校宣傳欄
十、咨詢電話:0797-3339466。
本公告解釋權歸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信豐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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