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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3)

2015-02-03 18:01  |  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荚嚧缶V可在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查閱。

  (二)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及科目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30~12: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30~17:0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nèi)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jié)束后,根據(jù)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的A、B、C三類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

  報考司法行政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按《江蘇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蘇人社發(fā)〔2015〕18號)和《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 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guī)定,在面試前對筆試合格人員按照招錄計劃數(shù)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和體檢人員,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然后從體能測評和體檢合格人員中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如招錄職位出現(xiàn)超過合格線的人數(shù)與擬錄用人數(shù)不足3︰1的不作調(diào)劑。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經(jīng)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現(xiàn)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jié)束后,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用人員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錄用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等4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86號)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錄用考察工作要按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執(zhí)行。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用人導向,確??疾旖Y(jié)果全面、客觀、真實、準確。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tǒng)的人員,還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

  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工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錄用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7天無異議后,辦理有關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擬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擬錄用人員是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應于2015年8月31日前憑本簡章規(guī)定的相應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領取錄用通知書,逾期未領取錄用通知書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錄用人員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取消錄用資格。

  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fā)〔2014〕14號)文件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六、紀律監(jiān)督

  公務員招錄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3-85215259(中共南通市紀委)。

  七、招考政策咨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fā)布網(wǎng)址

  1. 招考信息和考試成績查詢:南通黨建網(wǎng)(www.ntdj.gov.cn);南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jsnt.lss.gov.cn);南通人事考試網(wǎng)(www.ntpta.gov.cn);

  2. 考務技術咨詢: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0513-5900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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