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選調1370名優(yōu)秀大學畢業(yè)生職位表
一、選調名額
2015年度全省選調數(shù)量為1370名,詳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
(一)2015年畢業(yè)的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yè)生。
(二)2014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三支一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人員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項目人員中,擔任過建制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村(居)委會主任(不含任期未滿中途卸任的),且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較強,有一定組織協(xié)調能力、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三)能按期畢業(yè)并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四)應屆畢業(yè)生須具備下述兩個條件之一:
1. 2015年2月3日前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含預備黨員);
2.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干部一學年以上[含班級(團支部、黨支部)班長(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中層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xié)會(社團)副職及以上];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工作表現(xiàn)好、無不良反映,2015年2月3日前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含預備黨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18周歲及以上,應屆大學本科畢業(yè)生25周歲以下(即1989年2月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即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歲以下(即1982年2月3日以后出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生相應放寬3周歲。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現(xiàn)役軍人,受過處分的人員,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定向、委托培養(yǎng)或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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