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政法干警考試招63人 8月25日起報名(3)
(三) 筆試
1、 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的考生,于2014年9月17日~19日登陸報名網(wǎng)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公務員考試考務機構聯(lián)系解決。
2、 筆試科目和范圍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按培養(yǎng)學歷層次采取分類考試的方式,報考專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班職位的考生參加A類考試;報考??瓢嗦毼坏目忌鷧⒓覤類考試。上述兩類考試科目均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結束后,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考試整體水平,劃定各類職位公務員公共科目成績合格線。
教育入學考試科目:報考專升本班和第二學士學位班的考生參加《民法學》考試;報考??瓢嗟目忌鷧⒓印段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3、 筆試時間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筆試具體時間為:
9月20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21日上午09:00~11:30 《文化綜合》
《民法學》
筆試成績取2位小數(shù),第3位四舍五入。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為:
筆試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科目成績÷教育考試筆試科目試卷滿分)×50
考生筆試成績及名次可于2014年11月上旬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
(四) 體檢(體能測評)
體檢(體能測評)時間為11月中旬。報考各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的體檢分別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體檢和體能測評由省監(jiān)獄管理局組織實施。體檢(體能測評)結束后,面試達不到1∶3的職位,可在報考同職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的體檢,還須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
(五) 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前的資格復審由各市司法行政部門或省監(jiān)獄管理局負責。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且筆試、體檢(體能測評)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信息,導致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網(wǎng)上報名時所填寫的有關信息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具體包括: ①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學歷證明材料;③已參加工作或已與用人單位簽定雙向就業(yè)協(xié)議及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④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提供縣級以上項目辦出具的服務證和考核合格的證明;參加到村(社區(qū))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滿1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還應提供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⑤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證、縣(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面試人選按招錄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職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jiān)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偝煽兿嗤?,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再相同,按公務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