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省統(tǒng)計局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有關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將于近期開展2014年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4年4月22日下午3: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廣東省統(tǒng)計局會議室,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10號樓707房
三、資格復審對象
筆試成績超過合格分數(shù)線前3名考生(具體名單見附表)。
四、資格復審提供資料(均要求同時攜帶原件及復印件)
(一)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1.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包括:加蓋社保局公章的職工養(yǎng)老保險對帳單;在國有單位就業(yè)的在職人員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本人勞動合同及復印件。3.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紅底)。
(二)具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jīng)歷的還需提供以下材料:1.“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的,應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2.“三支一扶”計劃的,應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應提供由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4.“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的,應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qū)計劃志愿服務證。
(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請資格復審對象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按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證件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二)筆試成績超過合格分數(shù)線而未列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保持通訊暢通,如有遞補名額,我局將及時通知遞補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工作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組織,各職位的具體面試時間請考生密切留意有關面試公告。
聯(lián)系電話:020-83134437
廣東省統(tǒng)計局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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