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考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人民警察)考試簡章(2)
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24) 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二、考錄程序和方法
1.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招錄程序、方法、步驟,按照2014年全省考錄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擬錄用為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司法行政部門公務員的,由各市司法局上報省司法廳政治部審核同意后,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
3.招錄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所職位人民警察,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進行,與全省招錄公務員同步進行。網址見各市招考簡章。時間:2014年2月15日至21日。報名和資格初審由所在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2)筆試
報考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人民警察職位,考試類別為B類??荚嚳颇繛椋骸豆不A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B)兩科??荚嚥恢付◤土曈脮?,各科目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考生參加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統(tǒng)一筆試,筆試時間:2014年3月23日。
08∶00~09∶30 《公共基礎知識》(B)
10∶20~12∶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體檢和體能測評
在筆試科目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的人員。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體檢和體能測評的人員。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附件)執(zhí)行。因體檢和體能測評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遞補。體檢和體能測評由所在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4)資格復審
體檢和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資格復審,由所在地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單位共同組織實施。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