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金華市市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專業(yè)資格審查按如下掌握:
1、“法律”、“法官預備人選”、“司法警察”招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法學類:法學;
法律各相關專業(yè)。
2、“漢語言文學等”招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漢語言文學、新聞學、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法律”招考職位可報考的專業(yè)。
3、“電子信息工程等”招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人員可以報考:
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電子學與信息系統(tǒng)、信息與電子科學、光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科學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力系統(tǒng)及其自動化、電氣技術、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科學與技術、工業(yè)自動化、信息工程、軟件工程、電子工程、網(wǎng)絡工程、應用電子技術、信息顯示與光電技術、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tǒng)、光電信息工程、電氣信息工程、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tǒng)、計算機軟件、電力工程與管理、微電子制造工程、計算機通信、計算機及應用、智能科學與技術、電子材料與元器件、微電子技術。
4、“法醫(yī)”招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人員可以報考:
法醫(yī)學。
5、“物證檢驗及鑒定”招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應用化學。
6、“英語”招考職位,所學為下列專業(yè)的人員可以報考: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