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體檢
面試結束后,依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考計劃數(shù)等額開展體檢及后續(xù)工作。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后精確至小數(shù)點后兩位。如果綜合成績并列,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勝出。
擬聘人員的體檢由省公安廳組織,體檢標準和內容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操作手冊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
體檢合格者,方能進入考核程序;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如無合格人選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十、考核
擬聘人員的考核由省公安廳負責組織,考核內容及方式參照錄用人民警察政審的內容及方式進行。放棄或考核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如無合格人選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十一、公示聘用
經(jīng)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云南公安網(wǎng)http://www.ynga.gov.cn”“人員招募欄 ”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十二、監(jiān)督電話:0871 -3052305
十三、聯(lián)系單位及方式
昆明市廣福路云南省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電話:0871-3052386、3052375(傳真)。
十四、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云南省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1:云南省公安廳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云南省公安廳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