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主要特點(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現(xiàn)實性,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第十五節(jié)國家機構
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責任制原則,聯(lián)系群眾、為人民服務原則,精簡和效率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性質和地位 全國人大的組成和任期 全國人大的職權 全國人大的工作程序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性質和地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和任期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會議制度 全國人大各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主席的性質和地位 國家主席的產(chǎn)生和任期 國家主席的職權 國家主席職位的補缺 國務院的性質和地位 國務院的組成和任期 國務院的領導體制 國務院的職權
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性質和地位 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組成和任期 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職責
地方各級人大的性質和地位 地方各級人大的組成和任期 地方各級人大的職權 地方各級人大的會議制度和工作程序 專門委員會和調查委員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性質和地 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組成、任期和領導體制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職權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所屬工作部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 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人民法院的性質和任務人 民法院的組織體系 人民法院的職權
人民檢察院的性質和任務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體系 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第十六節(jié)憲法解釋
憲法解釋的機關 憲法解釋的原則和方法
第十七節(jié)憲法修改
憲法修改的方式 憲法修改的程序 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歷次修改
第十八節(jié)憲法的實施及其保障
憲法實施的含義 憲法的執(zhí)行和憲法的適用 憲法的遵守 憲法實施的主要特點(憲法實施的廣泛性和綜合性,憲法實施的最高性和原則性,憲法實施的直接性和間接性)
憲法實施的主要原則(最高權威性原則,民主原則,合法性原則,穩(wěn)定性原則,發(fā)展性原則)
憲法實施的條件(憲法實施的外部條件,憲法實施的自身條件)
憲法實施保障的內容(保障法律、法規(guī)和法律性文件的合憲性,保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各政黨、武裝力量、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組織和全體公民行為的合憲性)
憲法實施保障的體制(由司法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體制,由立法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體制,由專門機關負責保障憲法實施的體制)
憲法實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審查和事后審查,附帶性審查和憲法控訴)
第三章行政訴訟法
基本要求:掌握行政訴訟的基本原理,熟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內容;能夠運用理論與法律條文解決行政案件。
第一節(jié)行政訴訟法概述
行政訴訟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訴訟法的概念 行政訴訟法的立法目的 行政訴訟特有的基本原則(人民法院對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的原則,不適用調解原則,起訴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執(zhí)行的原則,被告負舉證責任的原則,司法變更權有限的原則)
第二節(jié)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
應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處罰案件,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經(jīng)營自主權案件,行政許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撫恤金案件,違法要求履行義務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權、財產(chǎn)權案件)
不予受理的案件(國家行為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對其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行政機關的調解和仲裁行為,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第三節(jié)行政訴訟管轄
級別管轄(基層人民法院的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轄) 地域管轄(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共同管轄) 裁定管轄
第四節(jié)行政訴訟參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