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中旬,云南省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針對2011年度云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發(fā)布了《2011年云南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和《云南省2011年度錄用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法檢系統(tǒng)和村干部定向招錄考試的公告尚未發(fā)布。在此,本文密切關注此次考試公告的幾大變化,以便考生順利報考。
一、報名時間推后 筆試時間不變
根據(jù)公告,2011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的報名時間為3月21日-27日,筆試時間為4月24日。從報名到考試僅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而2010年的報名時間為3月1日-11日,筆試時間同為4月24日,其中有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對于一些沒有早作準備,在報名后才開始注重復習的考生來說,2011年度的考試準備時間減少了近一半,增加了復習的難度。因此,考生一定要早下決定,一旦決心考公務員,就要馬上開始進行相關資料的搜集和學習,不要臨時起意,等報名后才開始學習,這樣會影響復習效果和進度。
二、加分政策改變 部分條款取消
在2010-2011年的各地公務員考試中,對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考生實施的優(yōu)惠政策逐漸有所改變,從加分改為部分職位定向招錄。這樣一方面維護了考試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使這些支援過地區(qū)發(fā)展的考生能夠在考試中得到優(yōu)惠,得到鼓勵。
云南省公務員考試也對此有所變化。2011年能享受考試加分政策的僅包括“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報考人民警察的崗位時,筆試成績加3分。”而2010年公務員考試中的對服務基層四項目的人員加分政策已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