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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陜西省定向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2011-08-12 13:37  華圖網(wǎng)校 點擊:

  五、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省考錄辦統(tǒng)一在省政府門戶網(wǎng)和省公務員局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考生如有影響錄用的問題,經(jīng)查實后,取消錄用資格。

  六、錄用

  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制發(fā)錄取結果的通知。全省統(tǒng)一印制錄取通知書和錄用公務員審批表。錄用通知書載有考生報考時提交的照片。省、市區(qū)按分工負責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辦理錄用手續(xù)。報到時,新錄用公務員的準考證、錄用通知書所載照片必須和本人身份證一致。新錄用人員憑錄取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xù)??忌唤?jīng)錄用,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并報到上班。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從新錄用公務員報到之日算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新錄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七、紀律要求

  對于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且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在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過程中舞弊、弄虛作假的,將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有組織作弊、冒名頂替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

  為了維護公務員考試錄用秩序,確保錄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使每一職位都能夠錄用到相對合適的人選,對在面試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資格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報考陜西省公務員。

  本次考試只指定考試大綱,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招考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是選拔優(yōu)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各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級各招考部門要高度重視,在招考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必須堅持原則,嚴格程序,嚴肅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嚴禁徇私舞弊;要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力求公開、公平、公正。凡參與考試組織工作的人員,發(fā)生違反政策規(guī)定、弄虛作假、泄密等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致考生書》、《政策解析》,確保順利參加本次考試,不因個人原因失去相關資格。

  附件:

  1.陜西省2011年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有關政策解析

  2.陜西省2011年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3.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4.陜西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5.陜西省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名單(50個)

  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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