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guān)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文件精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政資金收付中心工作人員2名、在地統(tǒng)計調(diào)查中心工作人員1名、清原高中教師4名、綜合執(zhí)法大隊工作人員13名?,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招聘崗位見附表。
三、招聘基本條件
1、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及其它條件;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資格條件或相關(guān)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四、招聘組織
清原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此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
五、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jié)合的辦法進行。
六、招聘步驟
1、發(fā)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聘的各崗位信息通過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fsrs.gov.cn)、撫順人才網(wǎng)清原縣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會公告。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報名時間:2012年1月11日-1月13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下午4:30。報名地點在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才交流中心原辦公樓五樓會議室(清原鎮(zhèn)清河路25號)。咨詢電話024—53022080。報名需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提交報名表(報名表請考生自己在附件中下載、填寫)、帶身份證、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需交納考務費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