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題型和時限
(一)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實務題、論述題、簡析題、材料處理題、寫作題等。
根據(jù)試卷結構的要求選取上述若干個不等題型。試卷均有主觀題和客觀題。
(二)考試時限:《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zhì)》和《綜合知識與專業(yè)素質(zhì)》兩門科目均為150分鐘,滿分為150分;《綜合知識》為90分鐘,滿分100分。
五、作答要求
應試人員務必攜帶0.5MM的黑色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各科考試必須在指定位置上填寫自己的姓名和準考證號碼等信息;答題卡姓名和準考證號,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填寫;準考證號數(shù)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黑。
客觀題作答要求:應試人員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試卷上作答或在答題卡其他區(qū)域作答的信息一律無效。
主觀題作答要求:應試人員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在專用答題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圓珠筆、鉛筆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無效。
六、答題卡填涂方法說明
由于客觀題是通過光電閱讀機和計算機來閱卷評分的,請按以下要求認真填寫:
1.首先用鋼筆或簽字筆分別在“姓名”、“準考證號”欄填寫你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并在準考證號一欄下面的十一個方框中,填上你準考證號的十一位數(shù)字,然后,對應準考證號的每位數(shù),將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相應的括號內(nèi)涂黑。
2.答題時,用2B鉛筆在對應題號所選項的信息點內(nèi)涂黑,但不要涂到框外。
3.不能用鋼筆、圓珠筆填涂選項。
4.修改時要用橡皮徹底擦干凈,必須保持卷面整潔,不得做任何其他記號。
5.不得折疊答題卡。
七、補充說明
1.本考試大綱是2012年省直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筆試考試的基本依據(jù)。考試內(nèi)容可在考試大綱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超出10%。
2.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
3.各市、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管理崗位、通用類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考試可參照本大綱。
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