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
應試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考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或實踐技能考核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或實踐技能考核人選。
?。?)財政局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人防辦下屬事業(yè)單位招聘采用實際技能考核方式。
?。?)面試或實踐技能考核成績總分為100分。
?。?)面試或實踐技能考核時間和地點見《面試或實踐技能考核通知書》。
4.體檢與考核
筆試和面試成績公示7天,公示后以筆試成績與面試或實踐技能考核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考核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進行,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因公示受到舉報并經核查屬實,以及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差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聘用與管理
體檢、考核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和縣人社局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入編、聘用手續(xù)。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fā)生。招聘工作接受縣紀委、監(jiān)察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監(jiān)察局0517-86805662
0517-86805578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7-86805412
六、本簡章未盡事宜,由金湖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