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報名要求:
(1)報考者先下載《湖南省隆回縣2012年公開選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報名表格下載見附件),填好后到所在中心學校簽署意見,并蓋章;
(2)報名時請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和《湖南省隆回縣2012年公開選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相片3張;
(4)筆試每人交考務費200 元;
(5)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須如實簽署意見,否則將追究中心學校主要負責人責任。
(二)資格審查
由縣編辦、縣人社局、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出,即取消報考及選聘資格,按《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追究相關責任。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試教兩項,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
1.筆試
(1)筆試分值為100分。
(2)考試內(nèi)容為專業(yè)知識內(nèi)容80%,公共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20%。
(3)筆試時間及地點:2012年 7月18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12年 7 月17 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縣教育局人事股。
2.試教
(1)按選聘學校的科目,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2:1的比例確定試教入圍人員。如最后一名筆試入圍人員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
(2)試教按報考崗位采取分組說課或授課方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時間另定)。內(nèi)容為相應崗位、層次教材。備課時間40分鐘,試教時間10分鐘。
(3)試教分值為100分,由評委當場評分。
(4)試教時間、地點在隆回教育網(wǎng)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