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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黃岡定向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2012-06-05 11:33  黃岡人事考試網(wǎng) 點擊:

  各位考生: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湖北省2012年從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學生士兵和村(社區(qū))主職干部中定向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組通[2012]5號)要求,現(xiàn)將我市從村(社區(qū))主職干部中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以縣市區(qū)為單位,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團風縣、紅安縣參加筆試人數(shù)未達到招錄名額1:3比例,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暫分別只對前3名和前6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1、資格復審時間: 2012年6月5日-6月6日;

  2、資格復審地點:黃岡市委組織部組織科;

  3、聯(lián)系方式:0713-8613673。

  三、有關要求

  1、所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學歷證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

  2、對于以上材料缺失的考生,市委組織部列出補報材料清單以書面形式通知所在縣市區(qū),以縣市區(qū)為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將補報的相關材料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對于逾期未補報者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3、凡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參加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4、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復印一套。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有關公告執(zhí)行。

  請考生相互轉(zhuǎn)告。

  附件:《黃岡市2012年度從村(社區(qū))主職干部中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中 共  黃 岡 市  委  組 織 部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黃  岡  市  公   務  員   局

  二0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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