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劇發(fā)生后,很多人都在問——為什么我們有那么多的公車,卻缺少安全可靠的校車?其實,校車才應是最名副其實的“公車”,理當由政府買單。
現在,或許可以將校車制度建設與公車改革結合起來。與其制定逐年削減公車的計劃,不如把多余的公車拍賣,把節(jié)省下來的開支,全部用于購置校車。而對于窮困的偏遠農村地區(qū)的校車更新,除當地政府擔責外,國家財政也需要像“免費午餐”那樣,通過財政轉移支付進行資助。校車事關孩子生命安全,這不應由于地區(qū)差異、城鄉(xiāng)差別而差距巨大,而更加需要國家財政承擔責任。
實際上,一些地方政府已作出垂范,如浙江德清縣,就拿出2000多萬元財政資金按美式標準購買校車,每年財政拿出200多萬補貼校車運營。
德清標準,應成為中國標準,國家應對地方政府在校車投入上作出硬性要求。
另外,不但要讓校車成為“公車”,還要成為真正的“特權車”。校車的管理,需要實行制度傾斜:校車不能與一般社會車輛無異,而應享有一定的“法定特權”,如此,其他車輛的司機才能心存敬畏。對于校車司機,資質上更當從嚴要求,不妨以高薪吸引高素質司機加入,同時健全上崗考核制度,例如,對于校車超載實行“零容忍”。
校車的水平,展現的是一個國家對孩子生命的態(tài)度。以國家之力,給孩子們安全的校車,應成為莊重的承諾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