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受理查分
受理查分時間為2012年8月6日上午9:00-下午4:00,受理查分地點為開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01室。
四、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每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招聘崗位計劃與報名人數(shù)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將減少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如減少招聘崗位計劃后,仍達不到該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2012年全日制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招聘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guān)公章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同時持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和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
五、考試
考試按A、B、C三個崗位類別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和面試(或崗位能力測試)。
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專業(yè)測試和面試。
報考C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和試教。
報考人員須參加《簡章》規(guī)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考生參加筆試、專業(yè)測試、面試(崗位能力測試)、試教時,須在考前30分鐘入場。
(一)《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
《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為閉卷考試??忌仨毻瑫r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不含戶口簿、駕駛證、護照等其他身份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時需攜帶2B鉛筆和黑色簽字筆,詳見《準考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