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0年競爭性選拔副廳級領導干部工作開展以來,在廣大干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日前,記者就普遍關心的報名資格條件問題,采訪了省委組織部新聞發(fā)言人。發(fā)言人表示,省委組織部將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海南省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實施辦法》和《海南省2010年競爭性選拔副廳級領導干部公告》及《簡章》等有關規(guī)定,對推薦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保競爭性選拔的公開、公平、公正。
問:這次競爭性選拔,“現任黨政機關正處級領導職務,企事業(yè)單位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擔任以上職務的報考者須任職滿3年”的資格條件,應如何理解?
答:報考者的現任職務應為正處級領導職務,現任調研員或副處級職務的正處級干部,一般不能報考。因海南省實行省直管市縣的管理體制,現任市縣領導班子副職、法檢兩長中的正處級領導干部,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關于任職時間,報考者應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滿3年,即在2007年5月31日之前擔任正處級領導職務。曾經擔任企業(yè)單位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現任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正處級領導職務的干部,其任職時間可以合并計算。
問:能對“一般應當具有兩個以上職位任職的經歷”這項規(guī)定作具體說明嗎?
答:這里的職位指正處級職位,包括非領導職務,一般不包括兼職。有幾種情況在這里作進一步明確:
一是現職為正處級干部,在軍隊擔任過正團職及相當職務,也可視為一個職位的任職經歷,其任職時間從部隊擔任正團職起連續(xù)計算。
二是凡經組織選派、掛職時間在半年以上,其掛任職務無論是平職、低職或者因工作需要高職安排的,均可視為一個職位的任職經歷。
三是在同一單位連續(xù)擔任某一職務,分工進行過調整,即主管工作發(fā)生了變化或者該職位職能發(fā)生了較大變化等其他類似情況,都可視為在兩個職位工作過。
問:“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應當如何把握?
答:基層工作經歷通常是指,在縣、鄉(xiāng)黨政機關以及各類企業(yè)、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業(yè)單位工作過(擔負行政管理職能的、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中央、國家機關干部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這些基層工作經歷累計滿兩年的,方可報考。下面三種情況亦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一是在不設區(qū)的市直機關工作的;二是經組織選派到西藏、新疆工作的;三是經組織選派下鄉(xiāng)蹲點、駐村扶貧、進企幫扶時間在半年以上的。
問:中央駐瓊雙管單位的干部,能否報考面向省內競爭性選拔的職位?
答:符合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問:如何理解“企業(yè)單位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資格條件?
答:企業(yè)單位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是指:中央企業(yè)相當于正處級領導職務的干部;省部屬企業(yè)中層正職;省國資委管理的企業(yè)正職;地級市市屬企業(yè)正職。
問: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中分管、聯系過教育、科技、衛(wèi)生等工作,是否符合具有從事教育管理、科技管理、衛(wèi)生管理工作經歷要求?
答:符合要求,可以報考。
問:軍隊副師職轉業(yè)干部,現任正處級職務的,報考年齡能否參照現職副廳級干部,即一般不超過52周歲?
答:可以參照現職副廳級干部的報考年齡,即一般不超過52周歲。
問:現役軍人能否報考?
答: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問:公告要求報考者年齡在“50周歲以下”。這里的“50周歲以下”是否包含50周歲?
答:包含。即報考者應當在195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公告和簡章中其他類似情況,如“大學本科以上”、“3年以上”等,都包含本級或本數。
問:這次競爭性選拔的報名截止時間是否有改變?
答:根據目前的報名情況,以及外省報名者相關證明材料的提取情況,經省競爭性選拔工作辦公室研究決定,將這次競爭性選拔的報名時間延長至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