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辦法
(一)查詢職位。
本次考試的具體招考職位及資格條件可到廣東組織工作網(wǎng)(http://www.gdzz.cn)、廣東人事網(wǎng)(http://www.gdrst.gov.cn)、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www.humanassess.com.cn)、廣東法院網(wǎng)(http://www.gdcourts.gov.cn)、(http://guangdong.htexam.com)廣東省人民檢察院_陽光檢務網(wǎng)(http://www.gd.jcy.gov.cn)及相關市的網(wǎng)站上查詢。
(二)網(wǎng)絡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含省法院、省檢察院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的招考職位,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上報名;各市職位(含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的職位),在各市網(wǎng)站報名(具體網(wǎng)址可在廣東組織工作網(wǎng)、廣東人事網(wǎng)、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上查詢)。報名時間為2012年5月5日9:00至5月10日16:00,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在公告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登錄相應報名網(wǎng)站,填寫個人情況,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以便進行資格審查。
2.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應在提交申請后報名截止前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3. 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采取網(wǎng)上繳費確認的方式進行,繳費截止時間為5月11日16∶00。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 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8:30期間,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yè)參考目錄(2012版)》(具體可在廣東組織工作網(wǎng)、廣東人事網(wǎng)、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wǎng)上查詢)進行報考,所學專業(yè)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yè)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yè)。
2.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忌`行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報名時,報考 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4.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免交報名考務和體檢等費用。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廣東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附件4)。
筆試時間:2012年5月27日
08︰0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15—12︰15 《申論》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相加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