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每日一考點(12):民法 解析
時間進入夏季,有心的小伙伴會發(fā)現(xiàn)隨著氣溫的不斷升高,國考的的熱度也逐漸上升,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迎來了最熱備考季。
華圖小編也跟隨大家的腳步,為大家?guī)碜顭醾淇技?,《千題百練集》每日十題,搜集整理熱門、高頻率考點、真題,供小伙伴學習參考。具體內容如下:
目標考點:常識判斷-法律-民法
1、正確答案是 C
【來源】北京2011
【解析】
《合伙企業(yè)法》第39條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盏模匣锶顺袚鸁o限連帶責任。據(jù)此可知,本題正確答案為C
【拓展】
有限責任制度: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以法人財產權和有限責任制度為標志。當機構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時,公司的股東以自己的出資額組成企業(yè)法人的獨立財產;股東僅以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都由法人承擔
2、正確答案是 A
【來源】國家2008
【解析】
A選項的說法正確:《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題目中方某的狗咬傷童某,方某應當承擔責任
B選項的說法錯誤:上述法律規(guī)定,動物致害,"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減輕責任"。童某父親對童某被咬傷的結果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重大過失,不應當承擔責任
C選項的說法錯誤: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事實。方某沒看管好狗致使其掙脫繩索、咬傷童某并非不能預見,不是意外事件,不應免除責任
D選項的說法錯誤:《民法通則》第18條規(guī)定,監(jiān)護人不履行監(jiān)護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童某父親打電話的行為不足以認定其沒有履行監(jiān)護職責,不應當承擔責任
因此,本題選擇A選項
【拓展】
《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83條:"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是2010年開始施行的,本題在2007年考試當時應適用《民法通則》第127條的規(guī)定:"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于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于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兩部法律表述略有不同,但對動物致害的處理原則是相同的,即僅在受害人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條件下才免除飼養(yǎng)人的責任
3、正確答案是 B
【來源】河北2015
【解析】
法律常識。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因此本體正確答案為B。
4、正確答案是 A
【來源】江西2012
【解析】
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得請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不作為)的權利。債權為典型的請求權。請求權是相對權的典范,即僅僅相對于某個特定的人產生效力。人身權、知識產權及物權都是基礎權利,故選擇A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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