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公告
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1年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27日至29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fā)〔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經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47名?,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7名,具體如下:
(一)云南省地質調查局15名;
(二)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國土資源信息中心6名;
(三)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國土規(guī)劃整理中心5名;
(四)云南省不動產登記中心6名;
(五)云南省測繪工程院8名;
(六)云南省地圖院5名;
(七)云南省基礎測繪技術中心2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附表《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年齡計算截至2021年10月。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事業(yè);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以往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事業(yè)單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被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已進入公務員統(tǒng)一招錄考試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政審、錄取環(huán)節(jié)的人員。
4.在職在編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初審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考試統(tǒng)一在云南人才市場網(www.ynhr.com)進行網絡報名。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xiàn)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可登陸云南人才市場網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陸云南人才市場網→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照的電子照片→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7日09:00 至29日18:00。
資格審核時間:2021年10月28日09:00至30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2021年10月28日09:00至11月1日18:00。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1年11月11日09:00至12日18:00。
筆試時間:2021年11月13日(暫定),具體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報名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審核由云南省自然資源廳負責,采用計算機審核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原則上在報考者報名次日18:00前完成審核。應聘人員對于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核方面的問題(如:專業(yè)等),可直接與省自然資源廳聯(lián)系咨詢。
請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人員,報名信息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己負責。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21年11月1日18:00前完成繳費。筆試分兩部分:公共基礎知識、自然資源政策法規(guī)。按照省發(fā)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每人繳費100元。
2.通過資格初審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1年11月11 日至12日登錄云南人才市場網(www.ynhr.com)打印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shù)和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限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未達3:1,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招聘計劃裁減公告在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取消崗位考生報名費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
(六)相關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自然資源政策法規(guī)相關知識,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3日內,在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上公布。
應聘人員為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可不參加筆試,報名審核合格后直接進行入面試,不占面試比例,其面試成績直接作為綜合成績。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每個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擬聘人數(shù):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不再遞補。個別急需緊缺專業(yè)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同級人社部門批準后開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下列原件并留存復印件:
1.公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學歷證明材料,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畢業(yè)證及學位證、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崗位要求的職業(yè)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
4.其他與報考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相關公告,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需保持電話暢通。
(三)面試
根據資格復審情況,按照1:3(擬聘人數(shù):面試人數(shù))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緊缺專業(yè)技術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面試時間擬定于2021年11月下旬,具體以面試公告為準。
(四)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免筆試的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yōu)槊嬖嚦煽儭?/p>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未達到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后續(xù)程序。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及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
綜合成績將在面試工作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公告。
(五)體檢
由云南省自然資源廳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具體參照人社部、衛(wèi)生部聯(lián)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時,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經單位紀檢和人事部門審核,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辦理聘用手續(xù)時必須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在職人員如原單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影響不能辦理手續(xù),由應聘人員負責。
(八)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云南省事業(yè)單位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招聘紀律
(一)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紀檢監(jiān)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云南人才市場網向社會發(fā)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yè)目錄參照《教育部專業(yè)目錄》執(zhí)行。
(三)應聘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yè)須按照畢業(yè)證上專業(yè)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yè)方向)。凡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表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鄭重提醒:我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guī)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應聘人員務必認真學習《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應聘,否則成績無效,并將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庫,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各應聘人員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七)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九、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 0871—65747319
監(jiān)督電話: 0871—65727443
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yn.gov.cn
云南人才市場網:www.ynhr.com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http://dnr.yn.gov.cn
附件:云南省自然資源廳所屬事業(yè)單位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