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貴州黔西南普安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57人)
2021年黔西南普安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57人)
為加強我縣公安隊伍建設,根據(jù)《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普安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暫行)》,結合本局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高中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退役士兵可放寬學歷。
招聘人數(shù)及招聘職位
(一)招聘人數(shù):57人
(二)招聘職位:詳見《普安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心健康,年滿18周歲以上(2003年9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90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高:男性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達155CM及以上。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執(zhí)勤輔警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4、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
(二)以下情形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2、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宜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需持以下材料:
1、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或就業(yè)推薦表)、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
3、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1份;
(二)報名時間
2021年9月23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止(工作日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報名地點
普安縣公安局七樓政工室(滬昆高速普安收費站往江西坡方向500米)。
四、考試范圍、時間、地點
考試由普安縣公安局政工室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
1、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地點:普安縣公安局二樓會議室。
3、筆試注意事項:報考人員須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合格筆試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普安縣公安局七樓黨委會議室。
3、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適崗要求的業(yè)務素質(zhì)與工作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未按要求參加面試或未取得合格面試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采取跳遠、4×100米往返跑、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等科目進行,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聘用程序
輔警招聘按照發(fā)布公告(由普安公安微信公眾號發(fā)布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試--政審(由普安縣公安局政工室對本次考試合格考生開展政治審查)--體檢(考生需到縣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錄用等程序進行。按照招聘程序,對符合條件的考生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由普安縣公安局政工室與其簽訂。
六、薪酬待遇
薪酬采取“基礎薪酬+績效工資”方式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上述五險個人繳費部分需個人承擔,單位繳費部分由單位承擔,試用期月工資1800元,轉正后,每月基礎工資2000元,另加績效考核等工資。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格審查時,凡有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筆試、體能測試、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參加測試、體檢的,視為放棄;
(三)應聘人員聯(lián)系電話需保持暢通,方便聯(lián)系,若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聯(lián)系電話關機、停機、換號、空號等聯(lián)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應由應聘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四)應聘人員不得違反會場紀律、考場紀律,如有違反紀律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重點人員及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州)來(返)黔人員報考條件
1、對直接從境外(除澳門)來(返)黔人員,一律采取“14天集中隔離+14天居家健康監(jiān)測+5次核酸檢測”的原則實施管控。在入境當天或次日、第3-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分別開展1次核酸檢測。需出具相關隔離證明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報名。
2、中高風險地區(qū)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qū))的其他地區(qū)來(返)黔人員,須持7日內(nèi)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未攜帶7天內(nèi)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來黔后需進行1次核酸檢測,持返黔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報名。根據(jù)疫情防控要求,途徑或停留過中高風險地區(qū)返黔人員需持7日內(nèi)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陰性證明。
本公告由普安縣公安局政工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9-7238173
普安縣公安局政工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