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職輔警人員公告(10人)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招聘文職輔警人員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fā)〔2016〕15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關于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有關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精神,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職輔警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本次招聘文職輔警人員共1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原則
堅持嚴格、公正、平等、擇優(yōu)、自愿原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規(guī)范操作,面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
(三)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四)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從事實際文秘工作經(jīng)歷及文秘、新聞傳播學類、網(wǎng)絡與新媒體等專業(yè)畢業(yè)人員優(yōu)先。
(五)身體健康,體形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紋身,形象良好。矯正視力5.0,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其他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報名程序――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正式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聯(lián)系人:劉警官、陳警官。報名咨詢電話:0770-3239019 0770-3239016。電子郵箱:fczg3239019@163.com。
2、報名地點:
防城港市防城區(qū)防港路250號(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辦公樓政工室五樓506室)。
3、報名方式:
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退役士兵需攜帶退伍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填寫提交《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上所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二)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政審
1.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男子:10米×4往返跑13″1以內(含13″1),1000米4′25″以內(含4′25″),立定跳遠2.2米(含2.2米)以上。女子:10米×4往返跑14″1以內(含14″1),800米4′20″(含4′20″)以內,立定跳遠1.5米(含1.5米)以上。
2.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面試通過后確定體能測評和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進行,考核、政審條件參照錄用人民警察的標準。
五、聘用及管理
經(jīng)考察、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聘用的人員并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為:每月4000元(含個人應付的“五險一金”)。試用期2個月,期滿并經(jīng)考核合格后聘用。依法享受帶薪休假等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相關單位報到工作,對逾期不報到或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合同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重新簽訂合同予以續(xù)聘,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可根據(jù)考核結果和合同規(guī)定做出聘用人員提薪、留用或解聘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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