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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省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1名公告

2020-07-04 14:43  |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浙江省事業(yè)單位招聘_2020年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1名公告已經(jīng)公布,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7月10日至14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業(yè)單位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為滿足海寧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海委辦〔2007〕4號)、《事業(yè)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海政辦發(fā)〔2014〕124號)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有39家事業(yè)單位推出崗位51個,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1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20年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請于7月3日起登錄下列網(wǎng)站查詢:

  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頁面(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34);

  海寧市人才網(wǎng)(www.hnrcrs.com)。

  其中,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頁面作為發(fā)布公告(通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平臺。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寧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20年7月10日戶口所在地為準),部分崗位面向嘉興市、浙江省、全國范圍招聘(詳見招聘計劃)。

  2.海寧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生源地是指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和在海寧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

  3.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3.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即1984年7月10日至2002年7月10日期間出生),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和專設面向退役軍人崗位報考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并于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于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

  (一)招聘崗位設開考比例。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shù)低于招聘計劃人數(shù)3倍的,將相應取消招聘計劃。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yè)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

  (三)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以報考。

  (四)“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報考對象:海寧市行政區(qū)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海寧市行政區(qū)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留村任職的人員。服務期計算截止到2020年7月10日。

  (五)專設面向退役軍人招聘崗位的范圍對象:應征入伍時為嘉興市戶籍的退役軍人或2020年7月10日戶口在嘉興市的退役軍人(服役期間受處分的,不得報考)。

  (六)專設面向海寧市輔警招聘崗位的范圍對象:我市公安機關直接管理、直接使用的,與公安機關或者第三方簽訂用工合同,協(xié)助公安民警開展警務輔助工作(膳食、保潔以及治安志愿服務除外)、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員;且連續(xù)在我市從事公安輔警工作2年及以上,表現(xiàn)優(yōu)秀,目前仍從事公安輔警工作的。

  (七)專設面向殘疾人招聘崗位的范圍對象:具有海寧市戶口(以2020年7月1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并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為肢體四級、視力四級、聽力四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現(xiàn)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在讀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4.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6.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瞻l(fā)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本次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wǎng)上報名形式。

  1.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0年7月10日9:00-2020年7月14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tǒng)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wǎng)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資格初審。時間:2020年7月10日-7月15日。應聘人員可上網(wǎng)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wǎng)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繳費確認。時間:2020年7月16日9:00-7月20日12: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wǎng)址辦理網(wǎng)上繳費確認,考務費每人5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報考專設殘疾人崗位的人員,免收考務費。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同期海寧市招聘計劃內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http://qssy.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2020年8月8日。筆試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滿分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荚嚨攸c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面試對象根據(jù)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筆試缺考或筆試分數(shù)為零分的不列入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后若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前,市人力社保局統(tǒng)一組織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xiàn)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入圍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專設招聘崗位的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入圍面試人員應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歷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或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稱職及以上和是否留村任職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初定于8月下旬。面試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且造成入圍體檢對象超出招聘計劃數(shù)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則需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只決定總成績排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span style="color:#ff0000;">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體檢按人社部、原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疾煊筛髡衅竼挝恢鞴懿块T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諊夜珓諉T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公示。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頁面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按畢業(yè)生報到程序辦理,不能按時畢業(yè)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中小學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須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xié)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市級醫(yī)院聘用人員列入報備員額),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據(jù)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的考生應在考試前14天(7月25日前)申領嘉興“健康碼”(可通過“浙里辦”APP或支付寶辦理)、申報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碼”為綠碼且健康狀況正常,經(jīng)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的考生可參加考試。

  (二)以下情形考生經(jīng)排除異常后可參加考試:

  1.“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的證明材料方可參加考試。

  2.既往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密切接觸者,應當主動向海寧市人事考試中心(0573-89232898)報告。除提供考前7天內2次(間隔24小時以上)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材料外,還須出具肺部影像學檢查無異常的證明,方可參加考試。

  3.“健康碼”為綠碼但出現(xiàn)發(fā)熱(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瀉等任一癥狀的考生,應當主動到定點醫(yī)院檢測排查,核酸檢測陰性,可安排在單獨的考場參加考試。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1.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集中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qū)或國(境)外旅居史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但無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其他要求。

  1.下載打印準考證時,考生應當如實申報考前14天個人健康狀態(tài)并填寫承諾書,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需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參加筆試的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健康碼”非綠碼、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試期間全程佩帶口罩。其他考生通過考點入口時應戴口罩,在考場內自主決定是否戴口罩??荚嚻陂g若出現(xiàn)相關癥狀者,應立即戴好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忌鷳敺呐浜弦咔榉揽匾蠛凸P試現(xiàn)場組織工作。經(jīng)現(xiàn)場醫(yī)務人員確認有可疑癥狀的考生,應配合安排隔離或就診。

  3.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要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jù)自身情況提前來嘉做好準備。

  公告發(fā)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規(guī)定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在2020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時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截止2020年7月10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人員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二)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四)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0年7月19日17: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和專技科(聯(lián)系電話:0573-89232898,傳真0573-87226640),經(jīng)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

  (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六)根據(jù)省人力社保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wǎng)上予以公布。

  (七)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八)對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和專技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九)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是市人力社保局受有關鎮(zhèn)(街道)、市級機關有關部門(單位)委托,集中組織招聘工作。對事業(yè)單位信息、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yè)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lián)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招聘計劃上列出。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據(jù)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招聘公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頁面(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34)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wǎng)上查詢。

  聯(lián)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9232898。

  監(jiān)督電話:0573—89232865。

  附件:2020年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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