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內蒙古通遼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護人員公告(25人)
通遼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留置看護人員的公告
為保障留置看護工作順利進行,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留置看護人員,協(xié)助監(jiān)察委員會開展留置看護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本次招聘留置看護人員25人(男20人、女5人)。
本次招聘的留置看護人員主要工作職責為協(xié)助監(jiān)察委員會完成對留置對象的看護任務。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至 2001年11月1日期間出生)。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可放寬至高中)。
4.通遼市扎魯特旗戶籍(2019年10月1日前遷入)。
5.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兩眼裸視力均在4.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自愿從事留置看護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中共黨員、退伍軍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yè)生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在成績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
2.曾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7.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8.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9.已就業(yè)人員未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0.有其他不適合從事留置看護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要求。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允許代報,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報名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退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張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等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5日8:30至11月27日17:00。
3.報名地點:扎魯特旗人禾國際酒店。
(二)資格審查
由招聘領導小組指定專門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體能測試。
(三)體能測試
考試方式為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計算。遇有應聘人員成績并列,超出招聘名額的情況,并列人員重新進行體能測試,依成績由高到低遞進。
(四)體檢
根據(jù)應聘人員的體能測試成績,按照聘用人數(shù)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組織實施政審工作。政審包括報考人員的思想、家庭成員的政治情況等。
如有政審不通過的,按照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需經(jīng)體檢合格后方可進入政審環(huán)節(jié)。
(六)公示
對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與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為兩個月),第一至第六個月月工資為2000元/人,第七至第十二個月工資3068元/人,繳納五險。根據(jù)工作需要續(xù)簽合同的,執(zhí)行工資月3068/人,繳納五險。
擬聘用人選工作地點扎魯特旗,執(zhí)行留置看護任務期間,統(tǒng)一安排食宿。
四、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在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發(fā)出體能測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應聘人員不能按時到場的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475-7922369 聯(lián)系人:郭鳳敏
本公告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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