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省蘇州張家港招聘警輔公告(35人)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公安局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若干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用人單位
冶金工業(yè)園(錦豐)警署
二、 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崗位名稱 | 崗位代碼 | 人數(shù) | 性別 | 文化 程度 | 相關要求 | 工作 地點 |
治安巡邏員 | 01 | 27 | 男性 | 高中及以上學歷 | 1、18-35周歲 2、退伍軍人優(yōu)先 | 錦豐鎮(zhèn) |
執(zhí)勤勤務 | 02 | 8 | 1、18-27周歲 2、退伍軍人優(yōu)先 |
三、 招聘要求
1.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和較強的責任心,有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服從組織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質(zhì),紀律觀念和保密意識較強;
3.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心電圖檢查指標正常。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勞動教養(yǎng)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法違規(guī)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曾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在校學生;
(9)曾在公安機關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的;
(10)其他不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 招聘程序
1.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11月19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錦豐鎮(zhèn)沙洲大廈政務服務中心19號柜臺。
(3)咨詢電話:0512-58959683、0512-58959383。
(4)現(xiàn)場確認:本人攜帶居民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個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報名登記表。報名者報名時提交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
2.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和內(nèi)容另行通知,考試分面試、體能測試。
(1)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表舉止等方面的素質(zhì)。
(2)體能:面試結束后進行體能測試。
3.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考試成績和崗位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同崗位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時,根據(jù)崗位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4.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在冶金園人力資源公司公示欄上公示5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間有被舉報并經(jīng)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人員一經(jīng)錄用,人事關系掛靠江蘇揚子江國際冶金工業(yè)園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實行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由公司進行統(tǒng)一管理。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自謀職業(yè)。
五、 工資待遇
1、一旦錄用,待遇從優(yōu)。
2、為執(zhí)勤勤務和治安巡邏員免費提供食宿。
張家港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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