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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招聘專干公告(50名)

2019-08-20 11:18  |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通過勞務派遣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專干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人數

  崗位要求及招聘人數詳見《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19年8月公開招聘專干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十八周歲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能力和技能條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國家秘密;

  6.符合本公告及附件職位表所列的崗位條件及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6.曾被追究過刑事責任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7.曾因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8.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9.曾為分局勞務派遣人員或臨聘人員,主動辭職且離職時間未滿六個月的;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至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報名時間截止8月23日18:00。

  (二)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招聘專干人員報名表》原件(表內需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報名人員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可先交學歷學位電子驗證證明,畢業(yè)后補交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學歷學位驗證證明或學信網查詢證明復印件;

  6.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4);

  7.無違法犯罪承諾書(附件5);

  8.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6);

  9.退伍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復印件;

  10.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報名方式

  1.報名者將報名材料(電子版和掃描件)在報名規(guī)定時間內打包壓縮發(fā)送至電子郵箱(gmgaj@szgm.gov.cn),郵件標題格式為“崗位編碼+姓名”。

  2.報名資料書面材料將在考試時統一收取,請務必留存好報名資料紙質件。

  3.報名咨詢聯系人:彭先生、梁小姐;聯系電話:0755-84468716,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四)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名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2019年8月23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資質或工作經歷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

  3.我分局將于2019年8月23日18:00前通過電話或短信的方式對符合條件報名成功的考生進行回復。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人員名單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資格復審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排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確定擬聘人選。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選,在光明區(qū)政府在線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guī)定的,由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光明區(qū)專干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考工作接收社會各界監(jiān)督: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投訴舉報電話:84468715;

  2.光明區(qū)紀委監(jiān)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88211630;

  3.光明區(qū)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88215747。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2019年8月公開招聘專干人員職位表;

  2.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招聘專干人員報名表;

  3.報名人員信息表;

  4.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

  5.無違法犯罪承諾書;

  6.任職回避承諾書;

  7.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19年8月16日

標簽: 廣東    招警    深圳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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