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焦作溫縣選調工作人員3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中共溫縣縣委辦公室、中共溫縣縣委組織部、中共溫縣縣委宣傳部、中共溫縣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中共溫縣縣委政法委員會、溫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等及下屬事業(yè)單位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本次共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0名,其中 公務員崗位19名,事業(yè)干部崗位11名。具體崗位及擬選人數見《溫縣2019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
選調公務員面向全縣在編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選調事業(yè)干部面向全縣機關正式在編財政全供事業(yè)單位干部。
三、選調條件
(一)報名參加選調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黨性觀念強,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較強的分析處理問題能力和機關業(yè)務能力;
3.報考公務員崗位的年齡在38周歲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事業(yè)干部崗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報考公務員崗位須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在編在崗含試用期),報考事業(yè)干部崗位須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在編在崗含試用期),近兩年年度考核應為稱職(合格)以上格次(試用期除外);
6.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備擬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與報考單位現職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以及其他有不適宜參加選調的人員;
3.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未滿的;
4.按有關規(guī)定,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5.國家、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
四、選調工作程序
本次選調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組織考察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現場報名,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0日8:00至8月23日18:00。
2.報名地點:中共溫縣縣委組織部三樓會議室。
3.報考者本人須持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2英寸彩色證件照4張(需和報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報考者姓名、單位);
(3)《溫縣2019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
4.報名結束后,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1.5,相應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
對擬選調崗位被取消的,于8月27日前通知報考人員重新選報其他職位。未按要求重新選報崗位的,視為自愿放棄。
(二)資格審查
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試、選調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應變創(chuàng)新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四)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選調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對象,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疾煊蓤罂紗挝弧⒖h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成考察組,通過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法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試用
考察合格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相關手續(xù),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六、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嚴格規(guī)范操作,堅決抵制不正之風,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嚴格落實報考資格認定和審查工作責任制,發(fā)現報考人員與資格審查人員有弄虛作假、嚴重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本公告由溫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1-6190685(溫縣公選辦)
監(jiān)督電話:0391-6171283(溫縣紀委監(jiān)察委)
溫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