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招聘簡章(105人)
2019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統(tǒng)輔助文員招聘簡章 | |||||||
法院 | 招聘人數(shù) |
崗位 名稱 |
崗位說明 | 崗位要求 |
學歷 要求 |
年齡條件 | 備注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5 | 審判事務助理 | 協(xié)助法官處理審判事務性輔助工作,從事記錄和材料整理、信息輸入、裝訂卷宗等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
1、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忠于職守; 3、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記錄。 |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以下 |
1、達到《計算機中文速記》四級或《漢字錄入》專項職業(yè)能力考試合格及以上水平; 2、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平均月收入在6500元左右(包含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和所得稅)。 |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 4 | ||||||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 7 | ||||||
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院、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 3 | ||||||
浦東新區(qū)人民法院 | 21 | ||||||
徐匯區(qū)人民法院 | 5 | ||||||
長寧區(qū)人民法院 | 3 | ||||||
閔行區(qū)人民法院 | 4 | ||||||
金山區(qū)人民法院 | 2 | ||||||
奉賢區(qū)人民法院 | 6 | ||||||
黃浦區(qū)人民法院 | 6 | ||||||
楊浦區(qū)人民法院 | 14 | ||||||
虹口區(qū)人民法院 | 1 | ||||||
靜安區(qū)人民法院 | 7 | ||||||
普陀區(qū)人民法院 | 3 | ||||||
寶山區(qū)人民法院 | 7 | ||||||
青浦區(qū)人民法院 | 3 | ||||||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 | 4 | ||||||
合 計 | 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