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水城縣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256名)
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填寫《水城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如實填寫信息,若有弄虛作假行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中一個職位進行報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名成功已獲得《筆試準考證》的人員,請妥善保管《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1.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筆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20分,時間150分鐘)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進入體能測試或面試范圍的考生,若有放棄體能測試或面試資格的,按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體能測試、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根據考生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測驗規(guī)則》及《評分標準》確定考生測試成績結果為達標或不達標。
測試項目均按百分制計算,考生測試項目兩項成績平均分須達到50分且單項測試成績最低須達到35分為達標,若有一項測試成績低于35分的為不達標。
1.測試項目
1000米跑(女: 800米跑)、立定跳遠。
2.測試標準
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測驗規(guī)則》及《評分標準》測試標準執(zhí)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測驗規(guī)則》及《評分標準》詳見附件3。
體能測試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測試項目的測試結果有異議的,應在該項目測試結束后即向在場的工作人員當場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的一律不予受理。
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對象,在取得有效筆試成績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參加體能測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為3:1比例的人員確定為體能測試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體能測試對象。若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均參加體能測試。
未取得有效體能測試成績或體能測試成績不達標及未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均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二)面試
面試工作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面試對象為公示無異議的體能測試成績達標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為2:1比例的人員確定面試對象,同一職位體能測試達標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對象。若體能測試達標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2:1比例的職位,體能測試達標的人員均參加面試,但該職位筆試成績最后1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須達到本考場面試當日面試實考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未取得有效面試成績或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5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