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政部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和郵寄材料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7年民政部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民政部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確認和郵寄材料復審有關事項公告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見附件1)于2017年1月23日17:00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或傳真。具體要求如下:
1.采用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電子郵件至rsrj@mca.gov.cn,同時電話確認。郵件標題統(tǒng)一為:“××確認參加民政部××職位面試”。電子郵件正文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務必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2.采用傳真方式:考生將上述信息傳真至010-58123357,同時電話確認。
3.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jīng)本人簽名,于2017年1月23日17:00前發(fā)送掃描件至rsrj@mca.gov.cn或傳真至010-58123357,同時電話確認。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4.確認電話:010-58123358、58123366、58123356。
傳真:010-58123357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7年1月26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將以下材料寄送至民政部人事司人事處(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北河沿大街147號,郵編:100721),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3)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詳見附件4)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忌鷳獙λ峁┎牧系恼鎸嵭载撠煟牧喜蝗蛑饕畔⒉粚?,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試時間
面試具體時間和安排將在國家公務員局和民政部網(wǎng)站另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民政部人事司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