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事業(yè)單位招聘32人公告(2)
(二)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wǎng)上繳費,待考試當天上午9:00—11:00,考生到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人事處(石家莊市和平西路318號),審核并辦理減免考試報名考務費用的退費手續(xù)。退費具體辦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須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考生完成網(wǎng)上報名后,于10月8日9:00至10月9日17:00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信息查詢。報考人員可通過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hebpta.com.cn)、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http://www.heciq.gov.cn)查詢招聘信息。
咨詢電話:0311-85980536 傳真:0311-85980529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2年10月13日(周六)下午,具體安排為:
13:00—14:30《職業(yè)能力測驗》
15:00—17:00《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在石家莊市進行,參加筆試的考生,屆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
(二)筆試內(nèi)容。包括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成績查詢。根據(jù)筆試成績和招聘計劃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的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可于10月22日后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
(四)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對于筆試成績合格的,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職位按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nèi)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上公布。
五、面試
(一)資格審核。面試前,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職稱資格證書、從(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各類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職位所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科研成果情況等其他材料。凡所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一經(jīng)查實,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核。在職考生需提交現(xiàn)工作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對于面試時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最遲須在體檢考察前提供。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在石家莊市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在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公布。
(三)面試方法。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即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shù)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其中報考實驗室類崗位的人員進行實驗室操作技能考試(占面試總成績的10%)。
非實驗室類職位代碼:02001004、02001005、02002003、02008002、02010001、02010002、02010003、02010004、02010005、02010006、02010007、02011001。
實驗室類職位代碼:01001001、01001002、01001003、01002001、01002002、01003001、01004001、01004002、01005001、01005002、01006001、01006002、01007001、01007002、01007003、01008001、01009001、01009002。
(四)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五)參加面試考生人數(shù)少于招聘職位計劃3倍時,考生的面試成績應達到當天該面試考官組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否則該職位取消。
六、合成綜合成績
非實驗室類: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實驗室類: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90%+實驗室操作技能×10%)×50%。
七、體檢、考察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分職位按招聘計劃與體檢考察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檢、考察人選在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上公布。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標準執(zhí)行,考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若出現(xiàn)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的或放棄考察資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