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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內蒙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改試點招錄簡章
2010-07-07 08:52  華圖網?!↑c擊: 載入中...

內蒙古自治區(qū)基層政法機關

2010年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簡章

根據中央政法委、中組部、中編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0〕 號)精神,為切實做好2010年全區(qū)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試點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錄人數及培養(yǎng)方式

(一)招錄人數

本次計劃定向招錄414人。其中,基層法院50人,基層檢察院29人,基層公安機關300人,基層司法機關35人。

(二)定向培養(yǎng)方式

1.專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2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頒發(fā)??茖W歷證書。

2.本科教育。采取??萍耙陨蠈W歷起點的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2年,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學歷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3.研究生(論壇) 教育。采取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論壇) 教育培養(yǎng)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2年。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fā)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二、招錄對象及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具有內蒙古戶籍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xiàn)役部隊)退役士兵;

2、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具有內蒙古戶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含內蒙古生源的區(qū)外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3、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在內蒙古服務且已經服務期滿合格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六項服務基層項目包括: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社區(qū)民生志愿者”計劃、旗縣以上人事行政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工作。

本次招錄計劃的10%用于定向招錄以上人員,以上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二)招錄基本條件

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退役士兵報考人員的年齡應在25周歲以下(1985年7月8日后出生);其他報考人員的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8日后出生)。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學歷,已獲得法學學士學位者亦可報考。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班點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專科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雙語試班點的,還應具備運用相應民族語言的能力。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招錄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考者報名一律在互聯(lián)網上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報名時間:2010年7月8日9時—7月11日18時。

報考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者必須在內蒙古人事信息網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考者應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報考者要認真閱讀考錄簡章和職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序號是報考者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用蒙古文答卷的報考者須在《報名登記表》上注明,以預訂相應的答題紙;報考者須對在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錄用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錄用職位所在單位的自治區(qū)主管機關負責。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者網上報名后的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說明理由。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者應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情況。初審通過者,應通過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成功。報名費每人20元,考務費每科50元(即法律碩士220元,其他層次170元)。交費截止時間為2010年7月14日18時,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視為放棄報考。

2、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者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者,須將家庭所在地的旗縣(市、區(qū))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以及報考者本人的姓名、報名序號和聯(lián)系電話,于2010年7月14日18時前傳真至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傳真號:0471-6287870),經審查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四)報考者務必于2010年7月28日9時至30日18時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

專科試點班、本科試點班、第二學士學位班、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班職位的開考比例均應不低于5: 1。

(二)筆試科目。

筆試包括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其中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由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教育入學考試由自治區(qū)教育廳負責。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所有報考者均參加。

教育入學考試為:報考專科試點班的考生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考試;報考本科試點班、第二學士學位班的考生,參加民法學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班的考生,參加專業(yè)綜合1(刑法學、民法學)和專業(yè)綜合2(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

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的筆試試卷統(tǒng)一為漢文卷,考生可以用蒙古文答卷,但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同一科試卷出現(xiàn)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處理;報考雙語試點班的考生,筆試時必須用蒙古文答卷,面試時必須用漢語回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三)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0年7月31日、8月1日

7月31日:

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4:00—16:30 申論。

8月1日:

9:00—11:30 文化綜合、民法學

9:00—12:00 專業(yè)綜合1

14:00—17:00 專業(yè)綜合2

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四)筆試地點

本次考試設兩個筆試考點,分別為呼和浩特、赤峰,報考者報名時要明確選擇一個考點參加筆試,筆試地點一經選定,不得變更。

(五)筆試成績的計算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10內蒙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改試點招錄簡章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合成筆試成績前每科成績加2.5分;鼓勵高學歷退役士兵報考試點班,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

(六)筆試成績公布及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五、面試

(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從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與錄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

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人數與錄用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將取消開考。凡招錄人數為2人及以上,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人數達到或超過3人但不足3:1比例的職位,將按照3:1的面試比例規(guī)定減少該職位的錄用人數。

(二)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一式二份)和《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按照《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必須本人持《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一式二份)、《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參加資格復審。戶籍在學校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戶籍不在內蒙古的內蒙古生源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原內蒙古戶籍戶口簿原件(其中必須有注銷的本人戶籍頁)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2010年畢業(yè)未拿到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高校畢業(yè)生須持有在讀院校學籍管理部門和所在院系出具的能按時畢業(yè)的證明。

面試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或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復審后產生的缺額不進行遞補,按實有合格人數進行面試。面試資格復審后合格人數與錄用人數比例為1:1的職位,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具有錄用資格。

(三)面試方法及面試成績的計算

1、面試工作由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見《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面試考務費每人100元。

2、面試成績的計算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忌拿嬖嚦煽?yōu)槊课豢脊偎o分數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

3、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人數比例為1:1的職位,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達到本人參加面試時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具有錄用資格。

(四)總成績的計算

面試工作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論壇)生的考試總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六、補錄

對于因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在筆試、面試階段取消開考的職位,在筆面試工作結束后,將在參加筆試、面試后未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考生中進行補錄,補錄在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

七、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職位錄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體檢由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錄用單位的盟市主管部門具體實施??忌隗w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忌w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盟市、旗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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