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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試和體能測評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教育入學考試科目為《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筆試時間:2012年9月15日、9月16日。
具體安排為:
2012年9月15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2012年9月16日
上午:9:00~11:30 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考試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12年9月12日8:00開始至9月14日18:00結束。公務員考試與教育入學考試使用同一張準考證,請考生務必保管好,切勿遺失。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0月24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wǎng)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二)體能測評
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shù)和參加體能測評人員1:4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體能測評時間為10月27日,同時進行資格原件審核。
招錄職位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照該職位的實際人數(shù)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和項目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及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報考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報名登記表等材料的審核工作與體能測評一并進行。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體能測評與資格原件審核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jù)每個職位招錄計劃數(shù)和參加面試人員1:3的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錄職位進入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職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shù)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2012年11月10日。
面試準考證下載時間:2012年11月5日至8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面試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