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養(yǎng)模式和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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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教育采取高中(含中專)和??茖W歷為起點的培養(yǎng)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定向培養(yǎng)人員頒發(fā)??飘厴I(y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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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采取具有??茖W歷者報考??粕究啤⒈究茖W歷且有學士學位的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培養(yǎng)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定向培養(yǎng)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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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學本科為起點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yǎng)模式,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yè)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fā)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三、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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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符合具體資格條件的職位:
1.常住戶口在陜西?。?011年8月10日之前已正式落戶,下同)或陜西生源。
2.陜西區(qū)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或本科畢業(yè)生。
3.在陜西省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到農村與社區(qū)任職高校畢業(yè)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人員)服務,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4.陜西兵源,從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退役,且常住戶口在陜西的退役士兵。
(二)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報考??频耐艘凼勘?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在26周歲以下(1984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間出生);報考其他職位的人員在32周歲以下(1978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人民警察,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和體檢特殊標準;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應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除符合招考范圍對象和報考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上述基本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guī)定具體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