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職位實際擬錄用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選。
(一)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以及《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 示>答復的函》進行;《特殊標準》未作規(guī)定的項目,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 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進行。
體檢在自治區(qū)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院或體檢機構(gòu)進行??忌w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jié)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從該職位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自治區(qū)國家安全機關具體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用資格,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錄用審批
考察合格的考生,經(jīng)自治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錄用手續(xù)。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的任何階段以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