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網上報名和繳費。本次招考的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絡同步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可選擇省內考區(qū)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報考人民警察具體事項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4日16:00;繳費時間: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
報名網址:淮安人事考試網(www.harsks.com)。
報考人員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初審即可進行繳費,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用98元。完成繳費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職位資格審查。
繳費人數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比例須達3:1。繳費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不開考,考生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時間為2012年2月17日09:00-16:00);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2人(含2人)以上,繳費人數和職位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不足3:1的,按繳費人數核減該職位招考計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行網上繳費,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機構出具的絕對貧困證明和絕對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于2012年3月12日-13日到筆試所在地考試機構辦理退還報名費手續(xù)。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經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2年3月6日-10日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全省統(tǒng)一組織的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2年3月11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四)面試。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合格分數線。參加面試人員在公共科目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公共科目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職位實際擬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實際擬錄用人數與過線人數不足1:3的職位不予調劑。
面試前,對擬參加面試人選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復審時,201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其中,普通高校專科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的人員須提供縣(區(qū))委組織部門出具的推薦證明材料;報考面向選派到基層服務高校畢業(yè)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辦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辦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其中經我省市、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選派到農村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須提供組織人社部門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