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教育入學考試
專業(yè)綜合II考試大綱
教育部考試中心
I.考 查 目 標
專業(yè)綜合II考試包括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三部分內容,主要考查上述學科
的基本概念、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從理論法學的角度測試考生是否具備繼續(xù)攻讀學位所要
求的知識、能力和素養(yǎng)。在考查考生對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時,側重考查
考生運用法律語言的表達能力和綜合運用法學知識及原理分析、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考生
應能:
1.正確掌握和準確理解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確運用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基本知識和原理對給定材料進行分析處理和正確評價。
3.結合我國法治建設的實際,綜合運用法理學、中國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的基本知識和原理,對我國現實法律現象和法治問題進行綜合分析,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4.準確、恰當地使用法學專業(yè)術語和運用法律思維進行表達,論述有據,條理清晰,符
合邏輯,文字表達通順。
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法理學 60分
中國憲法學 50分
中國法制史 40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單項選擇題 45小題,每小題1分,共45分
多項選擇題 18小題,每小題2分,共36分
簡答題 3小題,每小題8分,共24分
分析題 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論述題 1小題,每小題15分,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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